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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說過謊,在二零零五年的跨年夜,我把一句話投入玻璃罐中,上面寫著:「我要學會責任感。」

我知道在我實踐它的過程裡,就是一種責任的表現,至今,我覺得,活到現在,我對這件事總是時有時無。

因為想做的太多,時不時就有新想法,有個偉大的美國推理小說家說過一段話:「我無法寫出長篇的推理小說,因為我的點子太多,而我必須把它們一一寫出來不可,所以我一輩子只能完成短篇小說。」

這件事,這是一件讓我很深思的事情。
他是這樣展現他的責任感,他的能力在我而言令我欣羨,可是能力是有侷限的,而在侷限面前,能做的,是認清它,接受它,這才是責任。

我還不能看懂我天賦的輪廓,甚至不知道有沒有能力發揮它,但我不想懼怕它,前提是我必須推掉所有藉口。

好像我都以為它們緊緊抓著我不放,久了麻痺後,似也非的,我是墮在這處暗地裡,怎麼我的掌中拉住這堆壞習慣。
好像其實我沒那麼愛我的夢,其實,我是一隻豬吧(卻學不會豬叫聲)。

窮人什麼都不剩,所以它能敵過皇帝,因為不怕失去是最強大的能量,換個角度想,那是不留退路的勇往直前。

既使,有一天,看懂了自己的渺小,也知道如何為最後一段路衝刺,投入主的懷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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